《瞭望東方周刊》報道一家公司,把知名商標的不同類別搶注和轉讓過來,然后通過授權轉讓的方式轉給真正想傍名牌的生產企業,下游生產企業拿到知名商標后采用臨時注冊殼公司、租用廠房的“輕資產”方式,迅速在全國展開招商,快速斂財。這種灰色傍名牌產業鏈模式,正在市場大省浙江悄然成型。
國內浴霸行業創始企業杭州奧普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奧普)正遭遇這樣的升級版傍名牌,但是奧普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瞭望東方周刊》調查發現,除了奧普,西子、格蘭仕、奔騰、現代等一大批國內外知名公司商標的一些類別,也被這家叫做浙江現代新能源的公司持有和搶注,法律界認為,如果這些商標都授權給一些想傍名牌的企業用,那么這些商標都有可能發酵成巨額利益。
2010年6月28日,杭州奧普以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將傍名牌者浙江凌普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凌普)告上法庭。
雙方由此正式交戰。
發現傍名牌:一字之差難分辨
杭州奧普創建于1993年。2006年,奧普電器登陸香港主板市場,奧普品牌也先后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浙江名牌產品”等。
隨著公司業務節節攀升,奧普也成為傍名牌的重災區。
2010年以來,杭州奧普市場部經常收到顧客投訴,聲稱買到不是杭州奧普生產的奧普產品,希望杭州奧普給一個說法,杭州奧普法務部遂開展調查。
幾番調查后,杭州奧普將目光鎖定在一家叫做“浙江凌普電器有限公司”的企業。據杭州奧普法務部經理崔強稱,浙江凌普在其推出的集成吊頂用照明、取暖等產品的外包裝上將“奧普”兩字明顯標注出來,在終端門店也突出“奧普” 兩字。本刊記者仔細分辨,發現浙江凌普標注的圖形商標其實是“aopu”,與杭州奧普的“aupu”僅一個字母之差;而浙江凌普標注的文字商標其實是“凌峰奧普”四字,但是在外包裝上放大了“奧普”兩字,縮小了“凌峰”兩字。崔強認為這明顯會造成消費者在購買過程當中的混淆。
本刊記者調查發現,使用“凌峰奧普”和“aopu奧普”商標的浙江凌峰電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這家公司僅僅擁有兩個注冊商標的許可使用權,而非最早申請注冊者。
2009年底才成立的浙江凌普公司,2010年初隨即召開全國經銷商大會,在上海、湖南、重慶、云南、江蘇、成都、河北、山東、安徽、河南、福建等地發展了一批經銷商,甚至將專賣店開到包括紅星美凱龍在內的裝飾商城里。
12月21日,浙江凌普在杭州金溪山莊召開新聞發布會,會后,浙江凌普董事長王文華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們是兩個李逵,我是奧普商標第6類的李逵,杭州奧普是奧普商標第11類的李逵,我們只要不互相侵犯就可以了。”
據王介紹,浙江凌普在江蘇蘇州將杭州奧普告上法庭,認為杭州奧普侵犯浙江凌普的奧普第6類商標權,并索賠500萬元。
“這等于李鬼要追著李逵打了。”崔強哭笑不得,崔認為,與以往簡單地傍名牌相比,這次是一次完全升級,“對手很高明,十分熟悉相關法律,利用商標的不同類別和你打傍名牌的擦邊球。”
幕后推手:家族式的商標搶注
本刊記者查閱資料發現,這起商標之爭背后有強大的推手公司在運作。
工商登記資料證實,浙江凌普并不是“aopu奧普”和“凌峰奧普”兩個注冊商標的所有人,只是被授權使用。“aopu奧普”的商標所有權屬于一家叫做浙江現代新能源有限公司,此商標為商標使用6類注冊,主要用于建材等領域。
本刊記者調查發現,包括西子、奔騰、格蘭仕等眾多名牌企業商標其他一些分類,都被浙江現代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
但是現代新能源并非“aopu奧普”商標最早的擁有人,“aopu奧普”商標最早在2001年3月由溫州瑞安奇彩貿易有限公司提出申請,2002年獲取核準注冊。2005年1月13日,奇彩公司將此商標轉讓給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涂秀平。
再經過4年之后,2009年8月,涂秀平將“aopu奧普”轉讓給現代新能源,同年10月,該商標許可給浙江新能源的投資公司。2009年11月17日,現代新能源將這一商標授權給香港注冊的現代(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現代投資”)。
因注冊的“aopu奧普”商標只能做6類的“金屬建筑材料”,這項工作只是運作到一半。
2009年12月,現代投資通過溫州商人孫作東的商標轉讓,獲得“凌峰奧普”的注冊商標,其產品包括商標11類的“照明器、風扇、電暖氣”等。
但是,在此商標轉讓前三個月,2009年9月1日,現代投資已經將“凌峰奧普”和“aopu奧普”許可給浙江凌普使用,依據工商登記資料,此時的浙江凌普還未成立,現代投資也未取得“aopu奧普”的使用權。
通過這場眼花繚亂的商標轉讓后,一個完整鏈條得以銜接,如此拼接的意義在于,兩個商標合二為一后,將“金屬建筑材料”和“照明器、風扇、電暖氣”的功能集合到一起。
“兩個商標既有‘奧普”字樣,又分別都包含了金屬扣板和具有通風、換氣、取暖功能的浴霸,這一商標組合,落實到集成吊頂產品上,形成與我們一樣的產品,傍名牌完成。”崔強說。
查閱相關工商資料獲悉,現代投資的董事長莊華娟亦是溫州人,其夫盛林君為浙江現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現代新能源”)的法定代表人。而本刊記者調查發現,盛林君其實是涂秀平的妹夫。崔強認為,這是家族式作業。隨后,本刊記者發現,除了奧普外,浙江現代新能源確實還掌握了西子、奔騰、格蘭仕等眾多名牌的一些分類商標。
有意思的是,對于“凌峰奧普”商標的原始所有人,杭州奧普并不陌生。注冊“凌峰奧普”的孫作東原是溫州奧普燈飾公司(后被工商查處侵權,更名為“奧晉燈飾”、“奧派燈飾”)法定代表人,曾在2002年,因生產“澳大利亞奧普電器集團監制”浴霸涉嫌侵權被工商部門處罰。
而被授權使用“aopu奧普”和“凌峰奧普”兩個商標的浙江凌普的控制人王文華和林珠夫婦,也是杭州奧普的老冤家,曾先后在2002年、2003年兩次被工商查處。
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王文華表示:“這些案件跟我是沒有關系的,你可以去工商局查。”
本刊記者調查發現,據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4年1月印發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從2003年7月份起,王文華和林珠夫婦經營的嘉興王店彩虹電器廠在其生產、銷售的浴霸系列產品外包裝上標注“奧普電器(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奧普電器(深圳)有限公司”、“奧普電器(香港)有限公司”、“澳大利亞獨資奧普電器(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廠名,有的包裝還標注“香港櫻花衛廚集團有限公司監制”字樣,廠址則標注為“上海金山區楓涇鎮新春路1009號”、“香港茶灣市街6號2樓”等幾個地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實際調查后認為,林珠、王文華經營的嘉興王店彩虹電器廠,“未如實標注自己的廠名廠址,對產品的生產者和產地作引人誤解的虛假標注,其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屬違法行為。”
該局最后對王店彩虹電器廠作出“收繳并銷毀含有違法標識的包裝物,罰款180000元”的處罰。
隱蔽手法:熟練規避各種潛在風險
2009年9月1日,現代投資向浙江凌普授權使用商標權限為11類的“凌峰奧普”和6類的“aopu奧普”商標。
2009年12月9日,浙江凌普成立。
在成立之前的半個月,2009年11月24日,浙江凌普與阿林斯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簽署了房屋租賃合同,那些標著“凌峰奧普”和“aopu奧普”商標的集成吊頂開始在阿林斯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廠房內生產。
2010年,浙江凌普開始制造“奧普集成吊頂”產品,并迅速推向市場。
查閱浙江凌峰電器有限公司的工商資料,這家剛剛成立一年的公司有兩個股東,一個是法定代表人林珠,占20%股份;另一個是浙江阿林斯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占股比例為80%。而阿林斯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則換為王文華,控股90%,林珠作為自然人投資10%的股份。林珠和王文華為夫妻關系。
“這幾個公司在成立的時間上,很難想象不是為了這個凌峰奧普產品的推出而專門設計。”崔強認為。
“浙江凌普是一個空殼的品牌運作公司,從現代新能源公司取得商標使用權,再租借廠房生產。”崔說此話的依據是,在杭州奧普此前通過司法程序起訴浙江凌普后,在要求法院訴訟保全時發現,浙江凌普賬上只有20萬元,而授權商標給浙江凌普的現代投資,注冊資本也僅僅1萬港元。
崔強不由感嘆對手的精心打算:“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在侵權行為上,只能追究到法人,不能追究到法人股東。”
本刊記者問浙江凌普董事長王文華,為什么一家成立不到一年的新公司一定要突出“奧普”品牌,而不去自己注冊新品牌,王反復強調:“我是按照法律來做事情的,我的商標是合法的。”
曾經代理過寶馬股份公司的“BMW(寶馬)”商標及不正當競爭系列案件的北京集佳律師事務所張亞洲律師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表示:“此類做法都是規避傍名牌的風險,將錢款打入個人賬戶可以轉移資產,萬一被查,以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為受罰主體,也沒多大損失;而租用廠房也是為了減少投入,降低違法成本。”
張亞洲表示,違法成本低、回報高是出現各類傍名牌現象的根本原因。他以這起事件為例,如果浙江凌峰奧普商標使用不當造成侵權行為得到追究,依照工商的最高罰款也就只有20萬元。
在浙江凌普提供的企業畫冊中,本刊記者還看到凌普公司總經理方勝威被重點宣傳,稱其為浴霸行業的創始人之一,曾供職于杭州奧普。對此,王文華稱是在2010年9月剛聘請其過來的,對于這樣做的目的,他強調這個與商標爭議沒有關系。
杭州奧普董事長方杰告訴本刊記者,“方勝威確實在杭州奧普工作過,但是早在1997年就離開了。為什么凌普公司要把已經離開奧普10多年的人拿出來重點宣傳,其目的就是混淆視聽。”
企業面臨比創業時更艱難的事情
2010年6月,杭州奧普向杭州市中院起訴浙江凌普,要求對方停止商標侵權行為,并賠償損失。
2010年4月,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曾發出“關于查處涉嫌侵權奧普集成吊頂產品的通知”,認定浙江凌普電器有限公司的“aopu奧普”商標與杭州奧普的商標產生了混同,涉嫌侵權,要求進行查處。6月,浙江凌普公司所在地嘉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認定浙江凌普公司籠統使用“奧普集成吊頂”名稱與浙江省著名商標“奧普”商標的產品相混淆,引起消費者誤認、誤購,構成侵權,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不法行為。
崔強介紹,“奧普浴霸從2000年到今年的增長率平均為30%,除去市場因素等造成的影響,年平均增長也在15%以上,但截至今年6月底的銷售額不僅沒有增長,反而出現了下降,同期的毛利更是下降了500多萬元。”崔強覺得,這一切都是因為浙江凌普瓜分掉了他們的市場份額。
為此,杭州奧普通過報紙聲明和廣告等方式,向消費者重新解釋杭州奧普的品牌,“現在已經投入300多萬元。”
“現在企業每天都會有很多消費者在買到傍奧普品牌的集成吊頂后向我們企業投訴的現象。”杭州奧普董事長方杰無奈地告訴本刊記者,他認為,現在他面對著比創業時期更艱難的事情。
浙江傍名牌灰色產業成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