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在專利權授予后,權利要求書是確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范圍的根據,也是判斷他人是否侵權的根據,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權利要求分為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從整體上反映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記載解決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征。從屬權利要求用附加的技術特征對所引用的權利要求作進一步的限定。對于權利要求的撰寫要求十分嚴格,并具有高度的法律和技術方面的技巧。
關于權利要求書的撰寫,請參閱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條至二十三條及審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的規定,也可登陸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網站www.sipo.gov.cn查看有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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